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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光詔書

【第 51 頁:版面影像】

宏光詔書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我國家受天鴻祚,弈世滋昌;保大定功,重熙累洽。自高皇帝龍飛奠鼎,而已卜無疆之曆矣。朕嗣守藩服,播遷江、淮;群臣百姓共推繼序,跋涉來迎,請正位號。予暫允監國,攝理萬幾。乃累箋勸進,拒辭弗獲;謹於五月十五日祗告天地、宗廟、社稷,即皇位於南都。猥以藐躬,荷茲神器。惟我大行皇帝英明振古,勤儉造邦;殫宵旰以經營,希蕩平之績效。乃潢池盜弄,鐘震驚;燕畿掃地以蒙塵,龍馭賓天而上涉。三靈共憤,萬姓同仇。朕涼德弗勝,遺弓抱痛;敢辭薪膽之瘁,誓圖俘馘之功!尚賴親賢僇力劻勷,助予敵愾。其以明年為宏光元年,與民更始,大赦天下。所有合行事宜,開示於後:

國政二十五款

一、在京文武各官,俱照原官加一級;無級可加者,晉勳階一級,給與新銜誥命。在外督撫、監司、守令,俱照新銜給與。應得誥命,有礙於典制、封典不得自遂

【第 52 頁:版面影像】

者,準請明移封。

一、前朝文武大臣,有勞績可紀、品行可師而幽光未闡、謚廕未全者,該部即類題補。

一、在籍閣臣暨六卿之長,年六十以上者存問;其有遣配及閒住者,俱復原職。該撫按奏明存亡,三品以下先行豁罪;其中創艾日久、情可矜原者,著吏部行文撫按從公採訪,列名報聞,分別酌用。該部亦發訪單,確行察覈公論僉同,據實奏聞報用;不得藉端燃灰,致滋倖濫。

一、諸藩有流寓失所者,行各撫按善為安置;除南直不列藩封外,如浙之台州、處州、閩之邵武、汀州、廣之南雄、韶州等郡,酌議來說。

一、宗室在南京者,名糧宜按時給發。其管理約束有年,準加敕優獎。

一、公侯伯共五十餘人,北都淪陷,亡者甚多;今現在不過十餘人。所有應得常祿,往日本、折三七關支或本、折中半兼支者,俱於折色中各給本色一半,每石折銀七錢,以示厚意。

一、累朝及現在公王所出子孫,各廕一子入監讀書;如無當廕者,準於原廕武職上量加一級,兵部即與題復。

一、七十以上年高有德者,府縣申報撫按。已冠帶者,仍作旌異;未冠帶者,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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