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立光受賄換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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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永曆駐潯州,允陳邦傅居守潯州府如桂林瞿式耜,設官徵賦。敕下中書謄黃,中書舍人張立光受賄二十金,遂以「世」字易「居」字,用璽助卿亦不及察;惟永曆覺之,曾微言於嚴起恆,令行在諸臣發其事,欲追前敕更正「居」字,並提立光擬「擅改敕書」罪,竟不果。
立光,蘇州崑山人;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