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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鄭氏始末卷四 自順治十五年迄順治十八年

【第 53 頁:版面影像】

一王自是閉城堅拒,無所得食。

八月,梧會蘇海納統兵閒道毀鄭氏祖墓,盛其尸置獄中;而芝龍及子世恩、世蔭等以冬十月無少長皆棄柴市。

十一月,成功令陳廣等焚紅夷夾板,黃安率眾自鯤身合攻,揆一王勢蹙,遣通事李仲說曰:『此去荷蘭遠,不可久駐』。約自倉庫外金玉珠寶悉載歸,遲將莫及;揆一王與諸酋長如約還荷蘭。成功祭告天地山川,置社稷、宗廟、學校,改臺灣為東都(今縣西南有廢城),城曰安平。

是月,三桂、愛星阿會師木邦。晉王李定國奔景線,鞏昌王白文選遯據錫波江。大軍造筏將渡,文選復奔茶山,為總兵馬寧等連敗,至孟養,文選降,封承恩公。三桂、愛星阿進攻緬城。

十二月戊申(初三日),緬人請移蹕,皇太后、皇后、皇太子同行,夜渡河。三桂等遂執永曆(由榔),殺華亭侯王維恭等一百餘人。越年,定國在景線病死。

成功殺朝棟及敬,為刻減兵糧故。以鄭省英為府尹,令黃安城守撫眾、周全斌總督承天府南北路。分地開墾,圍生牛而教之耕。鄉仍曰社。田仍二十五戈為一甲,三年然後定賦;限溝渠,時畜洩,毋聽民兼併買賣。察舉孝弟力田及有奇才異能者試用。諸將以時簡肄武備,嚴守望,緝奸宄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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