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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 自康熙元年迄康熙十五年

【第 55 頁:版面影像】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

德清沈云撰

烏程沈垚註

康熙元年春正月,成功聞塚兆慘發、父被族誅,擗踊大哭,帥諸將以下皆縞素。

二月,命洪初闢等分理社事。成功切齒梧等,未及報,病肝急。或告南澳陳霸有貳心,即遣全斌往擊。霸聞之曰:『辨無及矣。中梧等奸計不自察,卒以兵逼,如是而往,眾畔親離無日矣!豈掘塚之應墮地若斯?雖然,霸不忍為梧用也』。乃率諸將遯粵東去。全斌獲其子士鰲,復命以杜輝代守南澳。

夏四月,兵部司務林英奔告緬事,諸將請更朔號,成功曰:『不可!傳聞異辭,審而後發喪,擇立宗室之賢者,乃改元朔』。諸將以為然。

初,世子經取尚書唐顯悅女孫為婦,不相得,私於其弟之乳媼陳氏,生男,詭謂侍妾出者告成功。諸王及邑之大夫皆賀,而顯悅責成功書謂:『禮有八母,乳母居一,世子與狎,當何罪』?成功暴怒,即令都司黃毓與少傅泰斬經及陳媼及所生男,並斬夫人董氏,以理內不職也。諸將大駭莫敢諫,少傅與毓議殺陳媼及所生男,而諸王以下合表為夫人、世子請,遂以兩級付毓報成功。成功愈怒,解所佩劍促毓詣少傅。少傅令遂見

【第 56 頁:版面影像】

經,經拘毓與眾議未決,而參軍蔡鳴雷在臺行多不法,恐見誅,奔愬經所,已密諭全斌等將至矣,令必盡誅乃已。洪旭曰:『世子不可以拒父、諸將不可以拒君,唯少傅兄可以拒弟』。遂告少傅趨林順統舟師守大擔(嶼,在廈門前、同安縣東南八十里)。會全斌征陳霸還,黃廷勸世子出不意執之,使黃昌攝其軍。成功聞諸將拒命,憤甚,遣洪有鼎馳諭全斌。有鼎至銅山,聞全斌被執,不敢前。

五月癸酉朔,成功病,強掖黃安登將臺,望彭湖,有船東至否?安曰:『無之。梧、琅奸計,北既赤族,又將滅是。中冓事隱,安見顯悅非為梧賣者?願王勿疑,疑則左右皆義、祿、霸等。父子至親且若是,他更何以自處』?成功益忿怒,狂走。越八日庚辰(初八日),嚙指而卒,年三十有九。弟襲與黃安、馬信遣人奔赴金、廈,信慟哭不絕死。眾將請襲權政為鎮撫計,而蔡云、李應清、曹從龍、張驥謀遂奉襲,告黃安,安持不可。又說黃昭,握重兵擁戴,昭諾,遂與蕭拱宸合謀拒經。而襲弟成賜潛軍往廈門,道遇許龍兵被執。繼茂、率泰遣使招經;經請比朝鮮行事。

秋八月,使再來,令先繳所陷州縣印,即為奏請。經與泰等議曰:『先王甫荒東土,不幸即世,內靡有定,其何外侮之能膺?懼而受撫,則無以見吾先王,不受又左右無以應敵,不如姑受令焉以緩須臾』;乃使楊來嘉上州縣印十五。率泰遂送來嘉北上;且揚言鄭泰、洪旭、黃廷等將密獻兩島入奏,以閒經心。經竟以兩島屬少傅,加全斌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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