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六之三 賣舊圳甲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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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之三賣舊圳甲首字
立賣舊圳甲首字人鳳山城內大老衙街蔡便涼,有承故夫林帆明買甲首一股,管田七十六甲七分。其水圳係由內河分支灌溉田甲,所有業戶配完水金,載明簿據收納。今因帆故,喪費乏項,托中引就與謝賴肯祥,言議除將積欠公館攤費一切銀主負擔抹完外,定價六八銀一百元。其銀即日同中交訖;隨將該圳聽與銀主掌管,以後各無反悔言及找贖等事。恐口無憑,立賣甲首水圳字一紙,併繳上手字二紙,連簿一本,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收過六八銀一百元正。
光緒二十六年舊曆八月日。
為中人洪番
知見人夫弟林牽
立賣甲首字人蔡便涼
代書人謝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