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八之二 賣杜絕盡根埤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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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之二賣杜絕盡根埤契子
立賣杜絕盡根埤契人廣儲東里知母義社吳印,有承祖父吳明開築北勢埤一口,今因乏銀費用,將此埤長應份,賣與蘇振馨六八銀十大元。其銀即日同中交訖;其埤隨即交付銀主前去掌管,不敢阻擋。自此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找贖,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埤果係是印承祖父之額,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為礙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印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賣杜絕盡根埤契一紙,併連上手契二紙,共三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見收過六八重銀十大元完足,再炤。
光緒甲午二十年八月日。
為中人林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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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賣杜絕盡根契字人吳印(自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