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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76 頁:版面影像】 第六八之八賣埤長契字 立賣埤長契字人知母義社吳申喜,有承祖父明買埤長份,在知母義社埤,三股應得一股,與堂兄避亂均分對半。今因乏銀費用,願將應得半股變賣,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 【第 1277 頁:版面影像】 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大穆降莊蘇振馨出頭承買,三面言議著時價銀二十大元六八正。其銀即日同中交訖;其應得半股埤長份,隨即踏明,交付銀主掌管。自此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贖,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半股埤長份果係申喜自己應得之額,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為礙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申喜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兩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賣埤長契字一紙,又帶上手契一紙,合二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收過契面二十大元完足,再炤。 光緒庚寅年十二月日。 知見人蔡氏 為中人蘇粒 代書人嚴三川 立賣埤長份契字人吳申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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