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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一之一 永遠租給約據字

【第 1363 頁:版面影像】

第一一之一永遠租給約據字

領事館登錄第二十八號

立永遠租給約據葉鋪,今有同治三年間自己手置花園一所,大小三坵,坐址臺灣縣轄郡城內彌陀寺後永康里西竹圍地方。其花園東至戴家水溝,西至塚埔竹圍,南至公路,北至方家園岸,四至明白為界,自願永遠租給英國教師監物醫師德順,當日收足永遠六八租銀四百二十元。其花園地內所有,聽憑教師監物等撤改,隨便起蓋禮拜堂醫院居住。自收足永遠租銀之後,租主自應永不納租鋪,亦不得別生枝節。保此花園地係鋪自己手置,與房親伯叔兄弟侄人等無干;倘有來歷不明以及重張典掛,嗣後有人爭執言說,則鋪應出頭承當,與教師監物等毫無干涉。至該業錢糧,每年應納供穀一石五斗零九合六勺,既屬永遠租給教師監物等,自應歸在教師監物等搬戶完納,以見劃一。今欲有憑,立此永遠租約據一式三紙,併繳上手司單印契五紙,老契八紙,約字三紙,鬮書一本,統付為炤。

即日同中收過永遠六八銀四百二十元完足。

光緒元年三月二十三日蓋印。

中友高德耀

【第 1364 頁:版面影像】

吳汶水、許溪水

在見葉占鰲

代書地保

立永遠租給約據葉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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