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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六 永遠租給約據字

【第 1370 頁:版面影像】

第一六永遠租給約據字

立永遠租給約據盧天送,今有承祖上遺下曠地一所,坐址鳳山縣轄打狗山哨船山上地方。其曠地以華弓量,山頂東一十三丈,西一十三丈,南六丈五尺,北八丈,四至明白為界。自願永遠租給大英工部尚書,當日收足永遠租銀七十五元,係工部所派馬委員經手料理;其曠地內所有,聽憑租主撤改,隨便起蓋公署居住。自派足永遠租銀之後,租主自應永不納租,送亦不得別生枝節。保此曠地係送承祖上遺下,與房親伯叔兄弟侄人等無干;倘有來歷不明以及重張典掛,嗣後有人爭執言說,則送應出頭承當,與租主毫無干涉。至該業錢糧每年應納若干,既屬永遠租給工部尚書,自應歸在工部尚書搬戶

【第 1371 頁:版面影像】

完納,以見劃一。今欲有憑,立此永遠租給約據一式三紙,統付為炤。即日同中收過永遠租銀七十五元足。光緒二年十一月日。

中友、在見盧大度

代書□□□

立永遠租給約據盧天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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