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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八 盡斷根永遠出租田園山埔地段字

【第 1374 頁:版面影像】

移費用,併補貼銀錢等情,乃紀化三支理,不干銀主之事,此炤。

中人陳為、王謝、紀扁、王華

秉筆人陸滇生

知見人母薛氏

一、批明:上手墾字乃許朝使經手給來所墾開耕之地,總名竽蓁林,內有別段田地,乃屬許朝使,不在此段之數內。倘許朝使或其後人遇有要事,須看此墾字作證據者,如有殷實人經手,范嘉士務須交出此墾字與許姓人,或其人與許姓人承買此墾字內之田地者查看,不得異言推諉,此炤。

光緒二十年十一月日。

盡根永遠租斷田園山埔地段字契人紀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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