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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八 永遠租給約據字

【第 1387 頁:版面影像】

第二八永遠租給約據字

立永遠租給約據林銀甌,今有同治元年間承母手置樓房一座,坐址鳳山縣大竹里旂後莊汛防衙門口邊地方。其樓屋東至陳家,西至潘家,南至汛防廳衙門口,北至潘家,四至明白為界。自願永遠歸士典,當日收足永遠租給布國人火租銀三百五十元;其樓屋內所有,聽憑布人撤改,隨便起蓋居住。自收足永遠租銀之後,租主自應不納稅,甌亦不得別生枝節。保此樓屋係甌承母手置,與房親伯叔兄弟侄等無干;唯來歷不明以及重張典掛,嗣後有人爭執言說,則甌應出頭承當,與布人毫無干涉。至該業錢糧每年應納若干,既屬永遠租給布人,自應歸在布人搬戶完納,以見劃一。今欲有憑,立此永遠租給約據一式三紙,併繳上手老契一紙,統付為炤。

即日同中收過永遠租銀三百五十元足。

同治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友李吉

在見母謝氏

代書地保

【第 1388 頁:版面影像】

立永遠租給約據林銀甌

布國即德國人火士典,今將以上永遠租給林銀甌樓屋一座,現轉租與英國人慶記洋行掌管,標明為炤。

一千八百八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日。

光緒十五年十月初十日。

德國人火士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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