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永遠租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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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永遠租約字
立永遠租約字人林助,承祖父遺下瓦屋一座,坐落安平鎮海頭社,土名馬仔頭。坐北向南,內一廳、一庭、一廚房,併厝後有空地一所相連,東至陳家,西至楊家,南至大路墘,北至路墘,四至明白。計由東至西三丈七尺,由南至北七丈四尺,自願永遠租與希士頓為業,二面議定價銀一百大元七二兌,即日收清,隨將該屋交與掌管居住,永為己業。此係助承祖父所遺之業,與房親伯叔兄弟侄等無干,二面言說,日後併無反悔異言生端。恐口無憑,合立永遠租約字一紙,付執為炤。
光緒三年十月日。
知見人加興
【第 1390 頁:版面影像】
黃氏
代筆陳文
立永遠租約字人林助
屋後相連余地之上,希士頓自己已經蓋造新屋一間,合併注明。
光緒四年正月初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