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50種:臺灣私法物權編 →第四章 物權之特別主體→第一節 外國人→第三六 永遠租給約據字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三六 永遠租給約據字

【第 1396 頁:版面影像】

第三六永遠租給約據字

立永遠租給約據王荖,今有同治十年間自己手置曠地一所,座址鳳山縣轄大竹里旂

【第 1397 頁:版面影像】

莊地方。其曠地由慶記洋行邊起,以華弓量,東至南二丈五尺,南至西二丈八尺五寸,西至北二丈二尺五寸,北至東二丈五尺;斜角量,東至西三丈五尺,東至北三丈五尺,四至明白為界。除該水井一口租在內外,自願永遠組給德國引水人蚶瑪。當日收足永遠租銀一百四十五元;其曠地內所有,聽憑租主撤改,隨便起蓋行屋開張居住。自收足永遠租銀之後,租主自應永不納租,荖亦不得別生枝節。保此曠地係荖自己手置,與房親伯叔兄弟侄人等無干;倘來歷不明以及重張典掛,嗣後有人爭執言說,則荖應出頭承當,與租主毫無干涉。至該業錢糧每年應納若干,既屬永遠租給德人,自應歸在德人搬戶完納,以見劃一。今欲有憑,立此永遠租給約據一式三紙,統付為炤。

即日同中收過永遠租銀一百四十五元足。

光緒三年正月三十日。

中人洪保

在見邱勝

代書胡輝

地保

立永遠租約據王荖

德國人蚶瑪今將以上永遠租給王荖曠地一所,現轉租與英國人慶記洋行掌管,標明

.本文顯示:共  2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下一頁] [最後頁]
[1] [2]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