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50種:臺灣私法物權編 →第四章 物權之特別主體→第三節 學事→第一一 執照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一一 執照

【第 1412 頁:版面影像】

第一一執照

特授臺灣北路淡防分府、加三級紀錄五次宋,為給發佃批事。炤得長道坑、滬尾、八里坌等莊田園,係監生郭宗嘏自置,施茂戶郭林莊業。干隆三十四年十二月內,據該生赴前道憲蔣呈請,願將自己田園內除出一百零一甲一分八釐零、園四甲三分,共徵租六百二十石,內番租二十石,余租穀六百石留為自己養瞻外,所有長道坑、八里坌等莊

【第 1413 頁:版面影像】

計田一百六十一甲六分零,計園二十九甲二分,每甲田徵租六石,每甲園徵租三石,共徵租穀一千五十七石二斗九升九合六勺,悉充學租,業經檄飭,詳蒙各憲批在案。所有各佃承耕田園,合行給發佃批。為此,批仰該佃戶陳闖名下承耕旱園六分三釐三毛三絲二忽,每年應納穀□□石九斗□升,限六月早季全完,赴倉投納,務須干圓淨潔,重風搧過,不得癟濕不堪之穀濕冇交收。仍須按期投納,領單執憑;如有延欠,除炤數比追外,另行起佃招耕,各宜凜遵,特此給炤。

右批給佃戶陳闖准此。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