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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獻空地為祀業契字

【第 1436 頁:版面影像】

第五獻空地為祀業契字

立獻空地為祀業契字人臺南市觀音亭街五十四番戶盧永、陳馬受。今因二人公建家屋一座,其家屋被風搧倒,其料經受拆賣,現存空地一所,長五丈一尺,闊四丈二尺六寸,址在廣慈庵街第三番戶。今受等欲進神位入慎德堂,望祈永遠禋祀,願將此空地臺帳丁圖五七七號,充為慎德堂永遠物業,聽堂圍築,抑或栽種,聽由其便,日後盧永、陳馬受不得言及贖回。就此一獻,各無異言。保此空地係受等之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借他人以及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受當出首抵擋,不干慎德堂之事。此係二比喜悅,各無抑勒,合立獻空地契字一紙,併臺帳謄本一紙,共二紙,付執為炤。

即日進慎德堂神位,望享禋祀千秋,此批,再炤。

光緒三十一年八月十一日。

舊曆乙巳年七月十一日。

【第 1437 頁:版面影像】

立獻空地為祀業契字人盧永、陳馬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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