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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九 杜賣盡根水田契字

【第 1470 頁:版面影像】

第二九杜賣盡根水田契字

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人文達公十二份人等,情因承父遺下合置有田業一所,坐落土名嘉盛莊埔頭仔,東至水圳與吳家毗連為界,西至陰溝為界,南至圳為界,北至陰溝透圳與湯家堂毗連為界。又帶莊內茅屋一座。其田園東至石路,西至大堋,南至石堋,北至屋後為界。各處界址面踏分明,經憲丈明田甲三甲九分,原帶大坡圳水通流灌溉。今因公眾借欠人上債務,無可措還,叔侄商議,願將此田出賣與人,爰托中引就于劉日有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價七兌銀二千一百五十元正。即日同中銀、契兩交明白,其中併無債貨准折短少等弊。自賣以後,即將此契內田踏交于買主永遠掌管,日後祀內人等不得言贖,亦不得言增。一賣千休,永斷葛藤。此係二比允願,兩無逼勒,今欲有憑,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一紙,又帶丈單一紙,又帶印契一紙,共三紙,付炤。

即日批明:實收到契內田價七兌銀二千一百五十大元正足訖,立批。

光緒二十三年(丁酉)十月日。

【第 1471 頁:版面影像】

在場見人族劉俊初、戚何干衣

說合中人劉捷三、劉維新

依口代筆劉德昌

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人劉兆福、劉河昌、劉河水、劉雙慶、劉增房、劉河發

劉河辛、劉河添、劉道福、劉福和、劉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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