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 轉典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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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轉典契字
立轉典契字人洪石官,有自典瓦店一座一間,址在郡城經廳巷,坐東向西,東至內屏,西至滴水,南至鄭家,北至本壁,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需用,託中轉典與水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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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義塚董事承典,三面議定炤原典六八銀二十大元。其銀即日同中收訖;其店即交付銀主掌管,不限年月,聽憑取贖。保此店實係石自典之業,與別人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來歷不明為礙;如有前礙,典主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兩願,各無翻異,恐口無憑,合立轉典字一紙,繳連上手契字二紙,共三紙,付執為炤。
同治四年四月日。
為中人陞仕陞
代書人薛秋水
立轉典契字人洪石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