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 永佃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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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五年十月日。
代筆人總社記蔡記標
在見通土
為中人伙長許希元
立給永佃批老番己力武老
清賦驗訖知見男武荖屢毛氏
原契字己力武荖手摹
批明:此契內東至基隆支廳水溝,西至山口祐三郎所有地,南至大路,北至鐵路下基隆支廳北�堣滮艩儐蝸u為界。抽出一千坪五合,光緒二十二年七月十六日,賣過高瀨富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