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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03 頁:版面影像】 于無窮也。利以余而成,勞由民而致,是余與民相與有成也,是為記。 計開章程項下: 一、大甲溪設大小渡船三隻,大水渡夫十三名,中水五名,小水二名。每名日給工食錢百九十文,年額共錢三百九十三千三百文。 一、房裡河柑尾溪設大小渡船兩隻,大小渡夫十一名,中水四名,小水兩名。每名日給工食錢一百七十文,年額共錢三百千零九百文。 一、中港溪不分大小水,長年設大小渡船兩隻,渡夫六名,每名日給工食錢二百二十文,年額共錢四百七十五千二百文。 一、鹽水港渡船一隻,渡夫一名半,日給工食錢二百四十文,年額共錢八十六千四百文。 一、井水港渡船一隻,渡夫一名,日給工食錢一百二十文,年額共錢四十三千二百文。 一、各義渡大小船隻,每年共給修理器具等項錢一百零五千文。 一、中港溪渡船日受潮水沖漬,易于朽壞,按五年大修一次,共給工料洋銀八十五元。 一、年給金門厝、白沙墩架搭木橋工費洋銀四十五元。 【第 1504 頁:版面影像】 一、每年給經承紙張、飯食洋銀二十四元,遇閏加給二元。 一、每年給城隍廟香燈洋銀二十四元,遇閏加給二元。 一、各渡夫工食應扣小建,留給閏月。 計開田甲租額項下: 一、置買民人廖看承典黃茶田業一段,坐落土名大姑崁內柵,年納租洋銀二十四元。 一、置買民人孫振洲田業一段,坐落土名東勢莊,即枕頭山,年納租洋三百四十元。 一、置買民人何一寬等田業一段,坐落土名芝蘭保草山前山豬湖,年納租洋一百元。 一、置買民人余智祥等田業兩段,坐落土名大甲龜殼北溪洲,年納租洋一百三十元。 一、職員高鍾意等呈請歲捐租穀四十石,折繳洋銀五十二元。 一、業戶林金禍之孫林慶添呈請歲捐租穀一百五十石,折繳洋銀一百五十元。 一、業戶徐淡,即徐文彬,呈請歲捐租穀六十石,折繳洋銀六十元。 一、佃民楊諸等呈請歲捐租穀四十石,折繳洋銀四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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