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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八 杜賣盡根山田茶欉契字

【第 1578 頁:版面影像】

代筆人堂侄觀木

為中人許開

在場人胞侄新興、加進、永順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林善慶

併批明:此業係蝦明買之業,惟念當初有蘇林氏,相安多年,在家克勤克儉惟持之力,後因結成夫婦,養子功書長成,因蘇家從前有些少微資,生息不起,無可置業,恐煙祀朱得盡賴。今蝦與子相議,情願撥出承買林善慶山場茶欉一段,抽存他日蘇家永遠祀業歷年祭祀之費。恐將來蘇家子孫不能變化,而葉家子孫不能爭較,永存祀業,即日批在契後,以垂久遠,而防後患之端。現業蝦及林氏夫婦生前管收為奉養之資,他日終年,將業付蘇家子孫收稅,奉祀祖先,契係仍交葉家收存,其蘇家不得強取變售。所有別業,概歸葉家子孫掌管,與蘇家無干。此係蝦既存天良,所望後裔大振家聲,自願撥出,以後不敢翻異,合併聲明,炤。

代筆人觀水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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