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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21 頁:版面影像】 第四九鬮書合約字 同立鬮書合約人四會、治平等,念會兄弟同胞共乳,竊慕姜被之誼,本應同心和氣,豈可乖情分拆;但生齒日繁,世事如棋,遂與分爨之舉。于是爰請房親將先父鬮分應得厝宅、旱田、竹圍、菜園,及家器、雜物等項,俱各對半均分,憑鬮拈定,開載明白。所有欠負賬目當面撥明,登記賬簿,各人清還,凡諸各項等物業,各宜炤鬮管掌。此係至公無私,自茲以後,各宜安分炤鬮管掌,不得混爭,致傷和氣。合立鬮書合約二紙一樣,各執一紙,存炤。 一、鬮田在粟庭邊大坵一坵,係治平拈定,付其掌管。其小涸水三分得一,年配官租粟七斗正,炤。 二、鬮田在苧仔腳田一坵,配厝地仔旱田一坵,小涸水三分得一,年配官租穀七斗,係四會拈得掌管,炤。 【第 1622 頁:版面影像】 再批明:厝地仔下旱田一坵,年配大租穀五斗,以為歷年輪流祭祀之費,炤。 再批明:其厝地左邊春腳過水,未有起蓋,配右邊大房,議付四會為廚房。其右邊春腳出稅,以為歷年廳中香火之資;倘或崩壞,付治平自己掌管,炤。 嘉慶二十二年二月日。 代筆人房兄永雋 知見人房叔祖先忠 胞叔延排、延搬 同立鬮書合約人四會、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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