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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七 執照

【第 188 頁:版面影像】

第六七執照

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兵備道夏,為給照承墾事。照得臺灣南、北、中路現均一律開闢,亟應招佃耕墾,以免曠廢而裕民生。今據彰化縣民番陳眉生呈請在眉裡社地方,坐落西港坑處勘有荒埔一段,東至大山腳為界,西至西港社竹圍邊為界,

【第 189 頁:版面影像】

南至仔城為界,北至山腳為界。出具保結,情願承領試墾成熟,報請勘丈定則陞科前來,應准填給墾照收執,須至執照者。

右給屯番陳眉生收執。

光緒三年九月日給。

十四年十二月賣過曾君定。

臺灣兵備道

開字第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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