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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八 執照

【第 189 頁:版面影像】

第六八執照

代理埔�堛擘墨薑孺硫犮怷丰膩顗L,為給照承墾事。案據乃三進呈稱:於光緒元年間,向史港坑番李九汪、李奇清兄弟,併眉社草地主老麼等買得荒埔一所,址在竹仔林連赤崁頂坪,東至赤崁溝,西至油車坑底,南至眉溪,北至水蛙堀崙頂橫路,立墾炳據,現已開成田園,計粘繪圖一紙,請給墾照等情。當經批示,應候查明頒給在案。復據乃三進呈,催飭據差查稟覆,以乃三進向李九汪等墾過竹仔林等處,先後開成田園,均系屬實,併無與人糾轕等情前來,除批示外,合行給照承墾。為此,炤仰該墾戶即便遵照,如有墾內未闢之處,趕緊興工開成田園,報明丈量陞科,以垂久遠,切切,須炤。

【第 190 頁:版面影像】

右照給墾戶乃三進子乃宏元准此。

光緒十三年正月日給。

分府限□□日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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