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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七 杜賣盡根大租粟字

【第 274 頁:版面影像】

第五七杜賣盡根大租粟字

立杜賣盡根大租粟字人業主藍清固,緣光緒十年六月間,林西美頂買林淺水田一段,址在內新莊北勢,土名小坌,計共八坵,經丈五分,全年應納藍大租粟四石正。今因乏銀別創,願抽出二石出賣,托中引得,林西美出首承買,同中三面議定,時值大租價銀十二元正。銀即日交收足訖,隨立字將此二石大租粟付與林西美永遠收掌,以後逐年尚賸納二石正。保此租系固承祖父之業,與別房人等無干,今欲有憑,立賣盡根大租粟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親收過杜賣盡根大租粟字內佛銀十二元正足訖,再炤。

光緒十年六月日。

代筆人廖必捷

為中人林萬安

立杜賣盡根大租粟字人業主藍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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