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七 杜賣盡根大租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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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杜賣盡根大租粟字
立杜賣盡根大租粟字人業主藍清固,緣光緒十年六月間,林西美頂買林淺水田一段,址在內新莊北勢,土名小坌,計共八坵,經丈五分,全年應納藍大租粟四石正。今因乏銀別創,願抽出二石出賣,托中引得,林西美出首承買,同中三面議定,時值大租價銀十二元正。銀即日交收足訖,隨立字將此二石大租粟付與林西美永遠收掌,以後逐年尚賸納二石正。保此租系固承祖父之業,與別房人等無干,今欲有憑,立賣盡根大租粟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親收過杜賣盡根大租粟字內佛銀十二元正足訖,再炤。
光緒十年六月日。
代筆人廖必捷
為中人林萬安
立杜賣盡根大租粟字人業主藍清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