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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六 定額大租字

【第 285 頁:版面影像】

第六六定額大租字

立結定額大租字芝葩里業主郭際郎、郭天赦,緣該管莊內佃戶陳樹,即陳金鑾,有承管水田、埔園、壙地一處,原無長流大溪圳水通蔭田禾,每年供納大租穀系隨年豐歉,炤依莊例一九五抽的。前因遞年來光景豐歉不一,未免有言多說寡之嫌,恐失業佃相依之誼,爰是妥商,按就三年所徵租額拘攤,以中平之年為准。即將該佃業管契內四至

【第 286 頁:版面影像】

界址,結定租額,即日當同言約承買陳鹽官田業四至內,每年結定課租穀三十六石正。從今以後,其界內所有田園埔地,不論已墾未墾,任從佃人開闢耕種,業主不得再議抽的;倘年辰不順,佃人亦不得藉口歉歲,短納滋端。至所結定額課租穀,該佃人每年應就早季收成之日,收足乾淨租穀,運至本館,經風扇淨,交納明白,給單付炤,不得異議。今欲有憑,立結租字一紙付執為炤。

咸豐元年七月日。

立結定額大租字業主(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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