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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三四 佃批

【第 368 頁:版面影像】

第一三四佃批

同立佃批後壟、新港二社土官烏牌媽媽、暨眾番等,有草地一所,土名咖叭蛤、仔得觔,今有漢人張盛前來認佃,給出犁分四張,每張犁配餉地五甲,聽其自備牛犁種子,前去墾耕,永遠為佃。每甲水田首年納租穀二石;次年納租穀四石;三年納租穀六石,永為定例,無論豐歉,不得增多減少。所納租穀俱系莊中滿斗。其溪中水頭修築水道,引入埤圳,乃土官、眾番之事。至於開埤築圳,工力浩大,水道行遠,必藉匠人開築,約付佃人自出資本,募匠開築,灌溉成田,故於三年後,每甲定例納租穀六石;兩酌減臺例二石者,以償佃人開築埤圳之工本故也。倘佃人有礙憲禁及窩匪滋擾等情,隨即呈官究逐,其田底仍聽本佃轉佃,務必誠實之人頂耕,合批付執為炤。

乾隆十二年八月日。

知見人後壟等社通事鍾啟宗

白番右武乃君、右武乃、貓老尉、

右武乃子、丁仔勿臘、棹格、

貓達蓋未、南茅、丁仔尉其劉、

答禮、加遠、搭藥加嗹、媽媽、

【第 369 頁:版面影像】

貓老尉、武葛打那、末仔未、南茅、

加夏、末仔末夏勝務、陳文、

合番蓋末、大人老尉、雜班、

武葛獅鼻、加喊

業主土官烏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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