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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七一 記事

【第 451 頁:版面影像】

第一七一記事

蘭營東勢隆恩莊,其地有貓里府煙社,其埔地十六段,一百零七甲零六釐三毫八絲。又寄武荖社埔地二段,九十二甲九分三釐六毫九絲六忽。合為十八段,二百甲零七絲六忽。乃由樹林低地角歪斜,不堪陞科起則之地,准通判翟塗移送冊開,經總兵武隆阿,於嘉慶二十年間,一給與漳籍墾戶陳受恩珍珠里、簡貓里、府煙武罕等處荒埔八十七甲八分零一毫四絲;一給與泉籍墾戶翁承輝奇武荖等處荒埔一百一十二甲一分九釐九毫三絲六忽,聽其自備資本,招佃開透,限以三年期滿,按照該處鄉斗,每甲營中抽收二石,以為班兵不時藥餌之需,歷年造報,容有不敷動用之處,而舍此固無所謂營莊也。查此等埔段本近化番社地,又低欹斜,樹根滋蔓,自非聽該墾戶出資墾闢,人力難施,經費無出。是以墾透之後,按甲雖收八石,除由佃首散給該處社番口糧劃起四石,及墾戶收領資息二石外,營中得收二石,分限早、晚兩季,就所收本色穀,永遠著由墾戶完納,割給串收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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