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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八一 諭示

【第 467 頁:版面影像】

第一八一諭示

欽加府銜、署臺灣北路淡防分府胡,為給發諭戳,以專開墾責成事。本年九月二十九日,據墾戶劉引源、衛壽宗等稟請:該所地方無隘把守,兇番疊出,人民樵牧,被殺不計,無處耕種。緣本城有殷戶陳長順熟識墾務,頗有家資,茲蒙仁憲諭令陳長順為合

【第 468 頁:版面影像】

興莊墾業戶,准給諭戳,以衛地方,深為德便。諭著陳長順自備口糧資本,在於合興莊等處地方開闢青山,傭募隘丁,建造砲櫃,在要所駐紮,拒守兇番,人民無慮番害。傭募丁佃開闢等所山林、埔地、田園,以及大租、口糧各等項,概歸陳長順掌管,自收租納課,永為己業,彌補資本,報丈陞科各等情。據此,除出示曉諭外,合行給發諭戳。為此,諭仰業戶陳長順即便遵照,須要趕緊建隘防番,招佃給墾,開荒為田,按甲丈量,就佃取收大租、口糧,資本有歸,國課關重,地方攸關,毋致弛廢,各宜凜遵,毋違,特諭。

計開:

給發印諭一道,戳記一個。

嘉慶二十五年十月初六日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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