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八 山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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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八山批字
立給山批,隘丁首林開成,緣成奉憲充當擺接隘丁首,僱募隘丁,堵禦兇番,則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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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荒山場付成掌管,招佃墾耕,抽收為口糧。茲有佃人范縣、劉奐、劉倦、張金英、陳對、陳榜、黃茂、何火、楊鐘、陳木等同前來,向給荒山一處,坐落中心崙尾石門內,東至坑為界,西至坑為界,南至大坑為界,北至崙頭分水為界,四至界址明白。當日議定山批銀二大員正,逐年所有栽種五穀以及茅草各等項,付成抽得為口糧。其山批銀二大員,即日成親收足訖;其所給荒山一處,隨照界踏付佃人范縣等前去開墾耕作,永遠為業。不論栽種五穀雜子以及茅草,付成一九抽得,不得異言反覆。口恐無憑,立給山批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收過字內山批銀二大員,再炤。
嘉慶二十二年八月日立給山批。
代筆人黎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