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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諭示

【第 496 頁:版面影像】

第二○○諭示

補用清軍府、署理彰化縣正堂蔡,幫辦中路剿撫事宜、兼理隘務儘先選用道林,為曉諭完納事。案奉憲行,現在辦理撫番,沿山一帶均已派調兵勇駐紮防守,飭將各處原額隘租,自本年份起,悉數提作撫番經費,業經本幫辦查明詳報,奉飭會辦在案。現屆早稻登場,挨佃鳩收之候,除將墾戶隘首前領諭戳飭差吊繳詳銷外,合行會示。為此示仰閤山墾隘業戶知悉:爾等所有應納各墾隘租數,須向本幫辦新設隘務公館完納,製給印串,以歸劃一,而濟經費。該墾戶等務須遵照完納,毋得觀望,自貽伊戚,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第 497 頁:版面影像】

一、出示各鄉、堡、莊。

光緒十二年六月初十日稿。

縣正堂蔡行。

選用道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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