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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給批地基字

【第 506 頁:版面影像】

第五給批地基字

立給批地基字感恩社番明仔大耳,有承祖父物業遺下應得空地一處,坐落土名牛罵頭保埔姜林莊,東至路為界,西至大路為界,南至大突月大耳滴水為界,北至貓葉甘牆基為界,四至界址登載踏明。託中將此地給付與王簪觀前去掌管,蓋厝居住,不得異言。即日同中收過給地銀十大元正,交收足訖,登載地基租歷年應納五分銀,不得增多減少。自此出給,日後不得取贖。保此系明承伯父物業,與別番親無干,亦無重張給他人情事;如是他番人等阻擋,明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給賣批字一紙,付給主永執為炤。

【第 507 頁:版面影像】

即日同中收過給批字內佛銀十大元完足,再炤。

批明:日後女子承巴納大耳宗枝,不與親房番親人等爭奪,再炤。

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日。

代筆紀東生

中見人烏肉悅

在場人鄰仔大耳

立給批字感恩社番明仔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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