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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 杜賣盡根契字

【第 541 頁:版面影像】

第四○杜賣盡根契字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黃楊波暨四房等,有承高祖黃世貴遺下地基、菜園、廁池一所,址在艋舺半路店街、布埔街、竹巷尾橫街、帆寮口、滬尾渡頭王公宮邊後菜園等處,東至陳家田為界,西至河為界,南至後菜園石路下,由半路店街二十六番戶,直透錦珠館巷,至王公宮邊為界,北至竹巷尾橫街車路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別用,托中賣與山田海三,時同中三面議定價金六千元,即日交收足訖;其將地基、菜園、廁池一切,交與買主前去掌管,依收地基租金,永遠為業。保此等系楊波及四房等親承高祖遺下,與別人無干,亦無交加不明為礙;如有不明,楊波出首抵擋,不干買主事。此乃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杜賣盡根契字一紙,併繳大契連司單一紙,又菜園丈單一紙,計三紙,付執為炤。

一、批明:即日同中親收契內銀六千元足,再證。

一、批明:賣主交地完了,後日不能反覆取贖此地;而買主交金完了,後日不能反覆向討價金,聲明,再證。

登字第百八十六號。

【第 542 頁:版面影像】

奎府園及地基。

光緒二十二年七月六日。

為中代筆人蔡石奇

在場知見人四房等

立杜賣盡根地基契證黃樹枝、黃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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