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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八 杜賣盡根瓦店地基契字

【第 560 頁:版面影像】

第五八杜賣盡根瓦店地基契字

【第 561 頁:版面影像】

立杜賣盡根瓦店地基契字人蔡張氏招妹、蔡氏福妹,情因先年承翁父蔡文秀遺下自置瓦店一坐三間,坐東向西,土名貓裡街坑仔底,店前街路為界,南至徐家、董家店毗連牆為界,北至列家毗連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上盡天,下及地基,內帶門窗、戶扇。情因乏銀應用,願將此店出賣,憑人先問房親人等俱各不欲承領,外托中引就劉駱氏出首承買,當日同中三面言定時值契併佛銀二百八十大元正。即日銀字過渡清白,併無債貨准折短少,亦無包賣他人之業。保此業委系承翁父遺下之業,與他人無干。一賣千休,永斷葛籐,日後子孫人等不敢言增取贖。自賣以後,踏交銀主永遠掌管居住;倘有上手來歷不明,不干承買人之事,系賣方一力抵擋。此乃二比歡悅,兩無迫勒,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同立杜賣盡根字一紙,又帶老契一紙,共二紙,付為執照。

即日批明:實收到字內佛銀二百八十大元正,親收足訖,批炤。

同治二年四月日。

說合中人何如禎

店鄰徐雙二

在見劉鼎綱

知見堂弟蔡旺

依說代筆徐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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