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50種:臺灣私法物權編 →第二章 物權→第一節 業主權→第一款 業主權之沿革→第二項 厝地之業主權→第六七 杜賣盡根契字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六七 杜賣盡根契字

【第 572 頁:版面影像】

第六七杜賣盡根契字

親立杜賣盡根契人朱騰碧,承隆泰號有瓦店屋一地,一座二進,帶水井半口、楹桷、磚壁、門枋、戶扇、浮沈、石器、出入門路,年登地租二間,址在府城外西定下坊南勢街,坐南朝北,前至街,後至港,左至侯家店,右至吳家店,四至明白為界。今因隆泰號生理前年罷止,拖欠他人賬項乏銀清還,願將此店屋出賣,先盡問親屬人等不願承受,外托中引就與宅出頭承買,三面言議著下時價佛銀二百五十大元。銀即日同中交訖;其瓦店屋帶地一座二進,隨付銀主前去掌管居住,或招佃別稅,收稅納地租,永為己業,不敢阻擋。一賣終休,日後不敢言贖滋弊。保此店屋的系騰承隆泰號物業,與別人無干,併無重張典借及來歷交加不明;如有此情,騰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系兩願

【第 573 頁:版面影像】

,各無抑勒反悔,今欲有憑,親立杜賣盡根契一紙,併上手契繳連共八紙,送執為炤。

即日同中收過杜賣盡根契內佛頭銀二百五十大元完足,再炤。

嘉慶二十一年四月日。

知見併為中人朱仰企

親立杜賣盡根契人朱騰碧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