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稟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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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稟呈
光緒三年十二月初八日,一件東螺堡北斗街生員謝為章、陳元炳、許從龍,業戶許德豐、謝慎德,暨總董黃以仁等稟:以陳玉石變名陳保興,串謀內五莊別開新圳,擬將許家該管頭埤內圳界,勢欲強斬橫過,以奪水源,併傷公塚龍脈。街眾囂囂,鳴鑼傳單,不肯任斬。恐釀臣禍,乞迅差傳諭止由。
彰化縣鐘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