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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九 杜賣墳字

【第 63 頁:版面影像】

第一九杜賣墳字

同立杜賣墳字人嚴奇諒,侄若仲、新美、得琳等同有承祖父遺下旱宅一所,內抽出窨坎一穴,坐西向東,址在崩崁山頂,東至崁界;西至墳後橫路石記界;南至竹欉石記界;北至路石記界;四至界址明白,併帶竹木、果子在內。今因修理祖墳乏銀費用,叔、侄、兄弟相商,願將此窨坎出賣,先盡問至親人等不欲承受外,託中引就與林開陽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八大元正;其銀即日同中見交收足訖,其此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為業。四至界址任從開劈造葬,不敢異言阻擋,後日價值千金,亦不敢找贖增添滋事。保此墳系諒等同承祖父遺下物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及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等情,諒等出首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抑勒反悔,今欲有憑,同立杜賣墳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見收過杜賣墳字內銀八大元正完足,再炤。

批明:內有龍眼乙欉,與買主無干,賣主不得砍伐;如有風打枯枝,賣主收回,批炤。

【第 64 頁:版面影像】

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日。

代筆人侄若仲親筆

為中人族叔國俊、莊可

知見人嫂李氏、劉氏

同立杜賣墳字人嚴奇諒、若仲、侄新美、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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