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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 杜典契字

【第 609 頁:版面影像】

第八杜典契字

立杜典契字人鐘福、鐘祿兄弟,先年承父遺下有水田一處,坐落土名中港東莊禾坪頭山崙仔,東至溫姓田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溫姓田為界,北至馨德姪鬮分內田為界;下溫姓田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帶隆恩陂水二釐灌溉,又帶隆恩大租穀四石四斗正。今因乏銀應用,盡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典,情願托中引就與東莊福德爺香祀內人林佛賜、賴昌興、陳歷生、黃天生、溫碧龍、揚其注、鐘彤麟等出首承典,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典價佛銀三百三十二大元正。即日銀、契面交明白,中間並無債貨短少准

【第 610 頁:版面影像】

折等情,亦無重複典當田業等情。其田系承父遺下之田,倘有上手來歷不明,不干承典人之事,系康兄弟一力抵擋。自典之後,交與祀香內人任從過耕管業。其田不拘典限,系銀到田還。此系兩比甘願,兩無逼劾,恐口無憑,立杜典田業字一紙,並帶印契一紙,又帶鬮分字二紙,共四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實領到典價銀三百三十二大元足訖,批的。

又批明:老印契一紙,原系與馨德鬮分之田相共,倘有要用之日,隨即交出應用,不敢抗誤,批明。

又批明:馨德鬮分之田上橫頭,要抽出水圳灌溉此田,德不得阻抗,立批是實。

道光七年九月日。

為中人鐘新昆

知見親饒金生

在場姪馨萬、馨德、男馨昌

立杜典田契字人鐘康福、鐘康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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