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 耕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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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耕字
立耕字新社劉東海,今向吳德昌官備出鳳邑嘉祥里新社後園一甲七分,分作三段,計四坵;又社東南角大石頭腳園三分,計一坵,自備工本前去耕種,俟冬成備好糖一千七百斤,明過糖交納吳德昌官小租,不敢小缺。其裝糖籠籜,及運列草仔寮,即船頭寮所有用費,俱業、佃對開。另東海應代完方誇老官大租糖四,實重五百八十觔,取給收單交吳德昌官存炤。約至道光八年正月,耕限一年完滿,將園送還吳德昌官任招別佃,不敢異言。今欲有憑,合立耕字一紙,送執為炤。
道光七年二月日。
保認人陳贊司
立耕字劉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