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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7 頁:版面影像】 第二三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林戊興,先年承父遺下創置有山埔一所,坐落土名弔神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招得陳穆榮耕作栽種,配出無利磧地銀一元正,又配出有利磧地銀六元正,每元貼利銀二角五點二,共利銀一元六角正。其埔業自丁亥冬起,至壬子年冬止,計共二十五年為限。限滿之日,銀還埔還,興不得異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允願,口恐無憑,立招耕字一紙,付執為炤。 一、批明:每年埔租銀一元六角正。 再批明:借來佛銀六元正,每年每元貼利銀二角五點二,即將埔租銀抵扣。限滿之日,無利磧地銀免還。 再批明:又來佛銀一元,合共去佛銀七元正,有利即將埔租抵塞。 又批明:帶有大租不干佃人之事,系業主完納。 光緒十三年十二月日。 在場黃阿庚 代筆林教化 【第 678 頁:版面影像】 立招耕字人林戊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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