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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3 頁:版面影像】 第四地基出 字 立地基出 字人彰化北門街二百二十一番戶管理人黃雨霖,同永炎、永龍、永造等 【第 724 頁:版面影像】 ,有地基一所,址在定公佛廟東畔,東至魏家宅前許家牆壁為界,西至定公佛廟地為界,南至本家牆壁為界,北至吳家牆前為界,原為消水溝兼過路之所。今黃雨霖等願將此地基出 ,爰託中引就向彰化總爺街吳立軒出首承 ,同中三面議定每年地基稅銀二大元,逐年向立軒領清,不得拖欠。自 以後,聽立軒開築應用,隨其自便,黃雨霖等不敢異言生端。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地基出 字一紙,付執為炤,行。 即日同中親收過出 字內銀二大元正完足,再炤,行。 光緒二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代筆人為中人許錦標 立地基出 二字人黃雨炎、黃雨霖、黃永龍、黃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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