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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6 頁:版面影像】 第二六墾厝地基連秧地契字 立給墾厝地基連秧地契人業主陳占梅,有承祖墾陞遺下厝地基一所,址在陳平莊三界廟西片,東至大路,透戴家南片厝澤水界,西至厝前石埒界,北至大路界,南至大溝界。又連秧地二坵,東至厝前石埒界,西至車路外大魚池岸界,南至大溝界,北至大路界。其厝地、秧地二處,界址分明,憑中將此厝地基、秧地給墾付陳清官前來起蓋,居住耕種,永遠為業。即日梅憑中收過給墾銀二十大員正足訖;其銀、契兩相交收,遞年配納業主地基租銀五錢,早季給單收完執照。此系二比仁義交關,恐口無憑,立給墾厝地基連秧地契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憑中收過墾契內銀二十大員正足訖,炤。 批明:水份石碑溝抽出三分,配陳平莊莊眾炤配,上流下接,批炤。 【第 747 頁:版面影像】 道光十四年十月日。 為中人宗親淑和 秉筆男啟泰 立給墾厝地基連秧地契人業主陳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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