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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7 頁:版面影像】 第三八轉典契字 立轉典契人鳳邑仁壽上里石螺潭莊沈彭、沈等、沈課,有承祖父鬮分應得典過黃樂記課田二坵,明丈六分四釐六毫二絲正,完錢糧一兩零三錢五釐,坐落土名在大埔洋,東至吳宅田,西至大路,南至吳宅田,北至何宅田,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願將田先盡問房親叔兄弟姪人等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轉典與崙仔項莊吳粽、蘇追二人同出頭承典,三面言議時價銀一百三十大元。其銀即日同中見交訖;其田隨即踏界,交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收成納糧。其田不限年,聽原舊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自己不能取贖,不得刁難。各無銀取贖,仍聽銀主依舊掌管,不敢阻擋,亦不得異言生端滋事。保此田果系是等兄弟承祖父鬮分應得之物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為礙;如有此情,等兄弟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轉典契一紙,並連丈單一紙,共二紙,付執為炤,行。 即日同中見收過契面銀一百三十大元完足,再炤,行。 光緒十七年桐月日。 【第 818 頁:版面影像】 知見人沈主 立轉典契字人沈彭、沈等、沈課 為中人沈文、陳港 代書人沈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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