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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53 頁:版面影像】 第一二胎借銀字 立胎借銀字金包里社番婦潘林氏水涼,同幼男振昌。茲氏有承夫遺下口糧粟一石五斗,佃人蔡朝觀兄弟等年納無異。今因年終歲暮,乏欠糧食,無奈,向佃人蔡朝觀兄弟身上借出佛面銀六大元正。其銀即日交過氏母子親收足訖,言約全年共貼利粟一石二斗正,冬成之日,將手內口糧粟抵利,尚伸粟三斗,逐年冬成割單付氏收回。其母銀不拘年限,若取贖口糧,約冬節前備齊母利清楚贖回。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胎借口糧銀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潘林氏母子親收過借字內佛面銀六元大正足訖,再炤,行。 一、批明:再添借佛銀一元,以上計合共銀七大元正。共貼利粟一石四斗正,尚伸粟一斗,逐年冬成割單付氏收回,立批,再炤,行。 一、批明:光緒七年十二月間,再添借佛面銀三大元正,以上計共借出母銀十大元正。其利粟就字內口糧粟完納,批炤,行。 同治十二年十二月日。 代筆人林國珍 【第 854 頁:版面影像】 在場見人林再來 立胎借銀字金包里社番婦林氏水涼、男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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