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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68 頁:版面影像】 第二七胎借字 立胎借字人興隆里崎腳莊莊抱,有承祖父自己鬮書應份抽出灰堀地一所,帶車埕石路在內。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姪不承受,外托中引就胎借與本莊王德觀出頭承借著下時價銅錢二十千,限至八年備錢取贖,不得刁難。銀即日同中交訖;其堀地山交借主執掌,收稅納灰戶頭堀稅,日後子孫不敢阻擋,異言生端滋事。保此灰堀地系抱自己,與別房人等無干,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來歷交加不明為礙;如有不明,抱出首抵擋,不干借主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胎借字一紙,付執為炤。 【第 869 頁:版面影像】 即日同中收過借字內銅錢二十千完足,再炤。 道光十七年九月日。 知見人妻方氏 為中人蔡元善 立胎借字人莊抱 代書並中人蔡元善 九月十八日,另借去銀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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