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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七 起耕轉借銀字

【第 906 頁:版面影像】

第五七起耕轉借銀字

立起耕轉借銀字人李媽周,有借過李讚旱田一段,坐落土名水口清槽頂,其東西四至及大租載在借字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願將此業轉借,先問至親人等不欲承受,

【第 907 頁:版面影像】

外托中引就與認姆起耕借出佛銀二十一大員正。銀即日同中交周收訖;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認姆前去起耕掌管,收稅抵利,不敢阻擋。言約不限年月,聽周備銀取贖,不得刁難。保此田系是周明借李讚物業,與別房無干,亦無來歷不明為礙;如有等情,周出首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起耕轉借銀字一紙,並帶李讚借字一紙,共二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親收過轉借銀字內佛銀二十一大員完足訖。

光緒十二年十一月日。

代書人李雲梯

為中人胞姪千

知見人長男紅柑

立起耕轉借銀字人李媽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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