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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執照

【第 913 頁:版面影像】

第五執照

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地方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劉,為詳明給炤試墾召租事。炤得軍功船廠一帶海坪,沙泥壅積,漲成浮埔;但未經開墾,尚難報陞。詳奉總督部堂趙、巡撫部堂孫批司議詳,准予招佃開墾田園耕作以及築塭蓄養魚蝦,試墾成熟,徵完租息,以為歲修軍功船廠港道之費等因,行知出示曉諭在案。茲據嘉屬鹽水港街墾戶張恆德,即舉人張步蟾開明四至,呈請給墾前來,合給執照。為此,炤給該墾戶張恆德,即舉人張步蟾即便收執,將所請嘉屬新塭莊埔地一段,東至新定公塚為界,西至海汕為界,南至大歸、李六等埔塭並八卦溝王爺港為界,北至茄萣山塭岸為界,四至為界,丈明甲數,准其自備工本開墾試種,每年於夏、冬兩季,交經管業戶赴轅按甲完

【第 914 頁:版面影像】

繳租銀,以為修港之需。俟該處園地成實,不致水沖沙壓,再行炤例定則陞科;敢有欠租、隱匿、私墾等弊,一經察出,定拏該戶,炤例重究,並將私墾之業充公,毋違,須炤。

計開:

墾戶張恆德(即張步蟾),給墾新莊埔地熟埔三甲三分整,鹽埔七十九甲整。

右炤墾戶張恆德,即張步蟾收執。

光緒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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