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50種:臺灣私法物權編 →第三章 物權之特別物體→第一節 海埔、溪埔→第一二 諭示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一二 諭示

【第 922 頁:版面影像】

第一二諭示

欽命布政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夏,為出示曉諭事。炤得安平塗城外簡仔宮、簡仔尾等處埔,現經委員候補縣丞華廷錫查勘得林欉等所管各,大小共數十口,計一十甲零一分,據該社民楊屋等呈請報陞完租;其餘尚有零星碎戶,系實在窮苦,兼之不成分數,請為安平本境天上聖母廟中油香隨緣樂助,呈乞給炤出示等情,轉繳楊屋等稟結,並繪圖註說各前來。除批示大小魚一十甲零一分,准予並給炤諭,付交楊屋收執管業;其餘零星碎戶,概免請炤完租,以示體恤,暨行縣知炤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該處附近業佃人等知悉:爾等須知楊屋名下各墾戶林欉等所墾地,業經請給墾炤完租,務須炤界各管各業;某餘零星碎戶,亦經報由本司道准免請炤

【第 923 頁:版面影像】

,均不得藉端侵佔,致滋事端;如敢不遵,一經飭查,或被指稟,定即差拏重究,決不姑寬,各凜遵,毋違,特示。

同治十二年八月初六日給。

告示。實貼曉諭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