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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 賣杜絕盡根契字

【第 950 頁:版面影像】

第四賣杜絕盡根契字

立賣杜絕盡根契字人吳昌記,有承五房亨記買過龔士傑魚一宗,大小共六口,在安邑效忠里,坐落瀨北場西南勢,土名鹽埕,東至瀨口田岸,西至海南里龔宅岸,北至公溝與王家隔界。原納罟繒餉銀五錢,迄丁撫憲任內出奏,始行赦免。迨清丈得下則魚六十九甲六分八釐六毫八絲,前亨記於光緒元年十月,出典張襟記契價六八銀二千六百元。嗣因記公司要繳府課,公議各房抽出私業,劃歸公司變售抵繳。而此又系襟記四子愷記鬮分之業,今記因繳課急迫,要將此變賣,先盡問房親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引向張愷記出頭承買,三面議定找賣契價六八銀二千四百元,連前典計共契價銀五千大元。其銀即日同中見交收足訖;其仍交愷記依舊掌管。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得言贖,亦不得言找。保此果系亨記承買物業,獻歸記公司抵繳課項,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紙典掛他人財物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此情,記自出頭抵擋,

【第 951 頁:版面影像】

不干愷記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立賣杜絕盡根契字一紙,又前典上手並原典契九紙,共一十紙,送執為炤。

即日同中見收過找賣盡契價六八銀二千四百元,連前二千六百元,共五千元完足,再炤。

光緒十六年十一月日。

為中人黃炘如

經手收銀並知見人吳汝章

立賣杜絕盡根契字人吳昌記

書契人吳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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