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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9 頁:版面影像】 第一○典 契字 立典 契字人臺南縣效忠里四鯤鯓吳瑞玉、吳瑞和,有承先父吳差自墾魚 一口,址在本社南畔,東至陳貓 ,西至鍾九塔 ,南至陳語 ,北至海坪;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項別創,願將此魚 一口向與本社鄭缺嘴出首承典,議定契面銀百六十大元。其 【第 960 頁:版面影像】 銀即日同中交訖;其 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保此 果系瑞玉、瑞和承先父自墾之物業,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此情,瑞玉、瑞和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其魚 限至三年為滿,聽 主備足契面銀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典契字一紙,送執存炤。 即日同中交過契面銀一百六十大元完足,再炤。 光緒二十六年(庚子)十一月日。 為中人郭雙 同立典契字人吳瑞玉、吳瑞和 代書人(自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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