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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 典契字

【第 959 頁:版面影像】

第一○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臺南縣效忠里四鯤鯓吳瑞玉、吳瑞和,有承先父吳差自墾魚一口,址在本社南畔,東至陳貓,西至鍾九塔,南至陳語,北至海坪;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項別創,願將此魚一口向與本社鄭缺嘴出首承典,議定契面銀百六十大元。其

【第 960 頁:版面影像】

銀即日同中交訖;其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保此果系瑞玉、瑞和承先父自墾之物業,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此情,瑞玉、瑞和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其魚限至三年為滿,聽主備足契面銀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典契字一紙,送執存炤。

即日同中交過契面銀一百六十大元完足,再炤。

光緒二十六年(庚子)十一月日。

為中人郭雙

同立典契字人吳瑞玉、吳瑞和

代書人(自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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