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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 歸管字

【第 109 頁:版面影像】

第四歸管字

立歸管字人李水交,有承父遺下鬮分應份田園一段,址在隘崁腳東畔埒,東至長房慶雲侄田橫岸界,西至阿救兄弟田橫岸界,南至溪界,北至大路界,四至界址明白。經丈瘠則田六分七釐六毛八絲正,逐年配納錢糧共銀五錢五分八釐四毛正。今因乏銀別創,托中引就,願將此田付與第三胞兄春波出首承管,當日三面議定時值七兌銀一百八

【第 110 頁:版面影像】

十大元正。其銀即日同中交訖,其田園隨時踏明界址,交與第三胞兄前去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自此一歸終休,異日雖值千金,交及子孫不得找贖滋事。保此田園系交承父鬮分應份物業,與房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以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交出首一力抵擋,不干承管主之事。此系兩願,併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歸管一紙,併帶鬮書二紙,丈單一紙,合共四紙,付執為炤。

即日交同中見收過歸管字內七兌銀一百八十大元正完足,再炤。

光緒二十一年歲次乙未正月日。

代筆人族侄重三

為中人族兄進發

在場知見人妻何氏

歸管字人李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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